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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好工程专项治理攻坚战
作者:佚名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点击量: 发布时间:2010-9-14 17:05:07
动、条块结合、共同推动专项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。

  直面突出问题 深入排查整改

  发现问题——研究问题——解决问题,是破解难题的“三步曲”。只有找准症结、对症下药,才能切中肯綮,达到预期的治理目标。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问题排查作为专项治理的基础性工作,于2009年10月,印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排查范围、重点、方法和要求。工程治理工作进入问题排查阶段。

  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排查工作,要求全面进行排查,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,深入剖析原因,拿出有效对策,取得工作实效。贺国强专门听取有关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汇报,对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,提出明确要求。何勇主持召开三次中央领导小组会议,专题研究排查工作,分析存在的问题,作出具体的针对性安排。马馼、郝明金等领导同志多次带队深入地方和部门调查研究、听取汇报,与大家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,对排查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。

 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片会、深入地方调研等办法,掌握工作进展,把握工作节奏,加强对排查工作的动态督导。今年1月下旬,分别在武汉和西安召开了全国排查工作座谈会,逐一听取31个省区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排查进展情况的汇报,研究排查工作遇到的问题。2月底,针对各地排查进展情况不平衡、一些地方重视不够、工作不深等问题,发出了《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排查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“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全覆盖”,保质保量完成排查任务,对排查不认真的,责令“补课”,对拒不自查自纠、弄虚作假掩盖问题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顶风违规的,要从严处理,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5月24日,在排查任务基本完成、工作重心逐步转向整改之际,召开12个省区市排查整改工作座谈会,分析研究排查整改有关政策。在此基础上,6月24日印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“依法依规、分类处理,标本兼治、纠建并举,归口指导、分级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政策界限,并要求对新上项目滚动摸排,确保不留空白。

  在工作方法上,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“一手抓工作指导、一手抓监督检查”,“一手抓地方、一手抓部门和行业”,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。在日常督导的同时,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,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组成24个中央检查组,于3月底至5月初,分赴各省区市和部分中央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。检查组深入208个市(地)、388个县(区)和有关中央企业,实地检查项目1174个,发现并督促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。6月下旬,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土资源部等成员单位抽调司局级干部组成两个检查组,采取部门互查的方式,综合运用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查看现场等办法,集中检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铁道部、水利部、国资委等8个部委的排查情况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环境保护部、铁道部等部门也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自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。这些措施,有力促进了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的排查工作。

 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,积极主动,多措并举,扎实开展问题排查。针对项目信息分散、零散的问题,采取“汇总梳理、交叉比对”的办法,摸清规模以上项目的底数,建立项目台账,为排查打牢基础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建设谁负责”的原则,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找问题、查原因、抓整改。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力量,通过拉网式检查、跟踪督查、交叉互查等方式,对不少于20%的自查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,着重检查重点项目、民生工程、投诉较多的项目以及“零问题”、“零案件”地区和部门,防止排查走形式、走过场。坚持边查边改,按照“区域管辖、行业归口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整改责任,采取挂牌销号、挂牌督办等措施,逐个解决问题,确保整改工作效果。

  据了解,截至5月底,全国已排查工程项目348625个,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89420个,3000万元以上34642个,500万元以上136765个;发现问题145631个,已整改到位59928个,整改率为41.15%。目前,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要求,各地各部门正在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,力争在9月底前将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。

  扎实细致的排查,使工程建设领域各环节的问题暴露得更加充分。比如,在项目决策环节,未批先建、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比较集中;在招标投标环节,规避招标、围标串标问题突出;在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环节,未批先用、边批边建、违规审批问题较为普遍。对问题进行剖析研究,可以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,进而制定出针对性更强的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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